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时间:2015-03-12 08:48来源: 作者: 点击:

【学员问题】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解答】1、定期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决议、工作总结、修订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等。

2、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兼职)人员,应按期制定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强化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提高技术水平。

3、受监部件检验必须出具检验技术报告,报告中应注明被检部件名称、方法、项目、内容、日期、结果,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报告由检验人员签字,并经审核批准。

4、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网,建立数据库,实行定期报表制度,统一档案格式,使金属技术监督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和微机化。

5、修造企业或自行制作的产品,其技术档案,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改型和产品质量证明书和质量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建立监督档案。

6、建设安装单位应按部件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检验内容,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7、火力发电厂应建立和健全原始资料、专门技术和管理三种类型的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原始资料技术档案应包括如下项目:

a)、受监金属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应移交有关原始资料;

b)、受监金属部件的用钢资料;

c)、机组超参数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专门技术档案应包括如下项目:

a)、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监督档案;

b)、受热面管子监督档案;

c)、锅筒监督档案;

d)、联箱、给道监督档案;

e)、重要转动部件监督档案;

f)、高温螺栓监督档案;

g)、大型铸件监督档案;

h)、焊接质量监督档案;

i)、事故分析及异常情况档案;

j)、反事故措施及各种部件缺陷处理情况档案;

k)、机组超参数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管理档案应包括如下项目:

a)、全厂金属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条例;

b)、上级下达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导则以及厂级编制的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c)、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

d)、焊工技术管理档案;

e)、仪器设备档案。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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