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要抓好的环节: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时间:2015-03-12 08:57来源: 作者: 点击:

环节之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

其他费用大体有四类:

一是施工中发生的费用;

二是政策性规定的费用;

三是市场波动产生的材料价差费用;

四是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如脚手架使用,材料超距离运输,大型机械使用,高层建筑增加费,远距离工程增加费等,在审核时首先要对项目本身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核实,其次对计算中所采用的系数进行核对,做到实事求是尽量避免差错。对于政策性规定的费用,审核时要以相应的文件为准。有些工程在施工期跨越两个以上文件。在计费上就要按文件确定的时间界线分段计算,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企业要按规定核定,调减系数和调减基数,在审核税金时,除审查是否执行正常税率外,重点要审核某些已含税的项目是否在结算中重复计算。对于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材料价差费用,审核重点是看补差方式是否合情合理。

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三种补差方式:

一是按合同订的单价补差;

二是按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补差;

三是按施工单位提交的质保书和发票,加权平均价补差。

无论采用哪种补差方式,只要双方接受即可。对于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如优质优价、超工费等就要以合同、协议为计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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