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时间:2015-03-12 09:00来源: 作者: 点击:

◆企业安全教育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一)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1.企业领导的安全教育;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的安全教育;

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5.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的范围主要包括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

(2)体检健康合格;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免予培训的有关规定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三)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通常是指进厂、进车间、进班组三级,对建设工程来说,具体指企业(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三级。

2.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时的安全教育

当组织内部员工发生从一个岗位调到另外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情况,企业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3.经常性安全教育

(1)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

(2)形式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