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约的撤销

时间:2015-03-28 07:35来源: 作者: 点击:

要约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第一,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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