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隧道的开挖应符合的规定事项

时间:2015-05-01 21:18来源: 作者: 点击:

1、施工中严格遵循“管超前、短进尺、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的原则。

2、双线V、Ⅵ级围岩宜采用中隔壁法(CD法)或交叉中隔壁法(("RI)法)分部开挖;单线V、Ⅵ级围岩宜采用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开挖;双线Ⅳ级围岩宜采用双侧壁导坑法开挖;单线Ⅳ级围岩宜采用台阶开挖。

3、墙脚、拱脚应预留30cm人工开挖,严禁超挖。

4、开挖循环进尺根据不同围岩级别采用0.5~1.0m。

5、湿陷性黄土隧道基底,要本着先保护后加固的原则进行处理,基底处理可采用树根桩、灰土挤密桩、注浆、换填等处理措施。

6、施工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暂停开挖,加强临时支护,调整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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