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4 17:28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业主资信和能力风险。例如,业主企业的经营状况恶化、濒于倒闭,支付能力差,资信不好,撤走资金,恶意拖欠工程款等;业主为了达到不支付或少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滥用权力,施行罚款和扣款,对承包商的合理索赔要求不答复或拒不支付;业主经常改变主意,如改变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打乱工程施工秩序,发布错误指令,非正常地干预工程但又不愿意给予承包商以合理补偿等;业主不能完成合同责任,如不能及时供应设备、材料,不及时交付场地,不及时支付工程款;业主的工作人员存在私心和其他不正之风等。
(2)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资信和能力风险,主要包括承包商的技术能力、施工力量、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不足,没有合适的技术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不能积极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恶化,企业处于破产境地,无力采购和支付工资,工程被迫中止;承包商信誉差,不诚实,在投标报价和工程采购、施工中有欺诈行为;设计单位设计错误(如钢结构深化设计错误),不能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或无力完成设计工作;国际工程中对当地法律、语言、风俗不熟悉,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准确或出错等;承包商的工作人员不积极履行合同责任,罢工、抗议或软抵抗等。
(3)其他方面,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城市公共供应部门的干预、苛求和个人需求;项目周边或涉及的居民或单位的干预、抗议或苛刻的要求等。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