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复习知识点:工伤处理的规定

时间:2016-06-08 10:49来源: 作者: 点击:

工伤处理的规定

1、工伤认定:

(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

(3)同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如警察、保安等);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视同工伤:

(1)工作时间、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单位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

4、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决定:职工及近亲属是——单位不是——单位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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