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知识:办公建筑电气负荷等级规定

时间:2016-06-21 10:46来源: 作者: 点击:

1、一类办公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办公建筑的重要设备及部位按一级负荷供电;

2、二类办公建筑和高度不超过50m的高层办公建筑以及部、省级行政办公建筑的重要设备和部位按二级负荷供电;

3、三类办公建筑和除一、二级负荷以外的用电设备及部位均按三级负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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