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提前竣工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时间:2016-08-12 01:16来源: 作者: 点击:

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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