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时间:2010-08-09 17:0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近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首次将“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写入条款,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发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拖延付款;否则,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或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预留gg3
    打印 分享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