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宁夏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采集信息员

时间:2011-07-01 08:49来源: 作者:宁建发 [ 2011 ] 20号 点击:

关于实行《宁夏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施工

机械台班价格采集信息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宁建发 [ 2011 ] 20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随着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机械品种繁杂,数量繁多,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各工种市场人工单价变化频繁,单纯依靠造价站人员进行市场调查的办法,已不能满足建设工程信息快速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更加合理地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制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调查测算、汇总本地区各类工程材料、人工、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报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定期发布”。现制订《宁夏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员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信息员来源

    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生产厂家、经销部门、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专门从事材料、人工和机械台班价格工作的人员。由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几年来的表现情况确定。

    二、信息员的职责

    信息员应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按时报送人、材、机价格信息,并确保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行情,不得伪造或虚报信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连续2次不按时报送信息者,则予以辞退。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信息员应每月汇总一次价格信息,并在每月10日前将价格信息报送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送信息按我站统一制定表格填写,(可在宁夏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www.nxzj.org.cn)发传真或电子邮件均可。电子邮箱:xik267@163.com;传真号:0951-5054267(无人时自动接收);

    四、信息员的服务费

    信息员实行有偿服务,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信息员的报送工作量,予以适当补贴;经费从编制发布各种工程人、材、机价格信息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信息员例会

    (一)每半年召开一次信息员例会,分析材料价格的市场情况及价格走势,交流价格信息采集经验,研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二)每年年底召开一次信息员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对本年度工作较好的信息员给予奖励,以鼓励继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六、本制度从2011年3月1 日起施行。

 

附件:1、《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兼职信息员聘用合同》

      2、《材料价格信息报送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来源: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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