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8 12:13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宜规建函[2010]214号
各区、县规建局,临港经济区规建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使用“二000定额”的通知》(川建发[2010]151号)的文件要求,从即日起,“二○○○定额”停止在我市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使用“二000定额”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0]151号)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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