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转发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5-07-26 00:44来源: 作者: 点击:

建城〔2015〕33号

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建档〔2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建档案安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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