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200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09-12-31 18:50来源: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作者:浙建站市[2009]46号 点击: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9]16号)及《关于开展200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09)35号)等文件精神,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2009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工作。本次抽查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抽查了4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成果文件,其中38家合格,2家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4家企业递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国家及本省的有关规定;第二阶段抽查了27家咨询企业,其中22家合格,5家企业现状达不到其取得的资质等级标准。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1、未按照要求递交抽查资料的企业,检查结果不合格,造价管理机构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资质。

  2、成果文件不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的企业及现状达不到其取得的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被责令整改企业的整改期限为2个月,整改期满后,须向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递交整改报告。整改期限届满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应重新申请资质。企业不重新申请资质的,由造价管理机构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资质。

  附件:浙江省200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结果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预留gg3
    打印 分享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