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08 22:25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秩名 点击:次
过去2个星期以来,由于施工原因,南平路上的水管被挖破7次,造成了附近部分用户停水6次。
每个施工单位都说,挖破水管是不小心。但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小心,让人不免怀疑,施工方是否没把挖破水管当一回事。
据了解,虽然有关部门表示有相关的处罚机制,但力度很弱,基本上只能通过索赔来要求违规单位负责。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爆管索赔记录显示,近10个月来,自来水公司向造成水管破管的相关单位索赔63次,共计57万余元,但至今只有21次得到赔偿,赔偿额总计10万余元,赔偿金额还不到索赔总额的18%。
法律界人士称,处罚成本太低廉或许是挖破水管却不受重视的一个原因。
有48次是国有单位所为
在自来水公司的爆管索赔记录中,从去年7月8日至今年4月29日,索赔63次,涉及39个单位及个人,其中有26个单位是国有单位,共违章48起,已赔偿13起。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和个人共违章15起,已赔偿8起。
从记录上看,其中福州市某市政公司从去年7月份开始至今被索赔5次,共计29769元,但5次均还没赔。
与一些单位相比,该公司的赔偿金额并不多,但为什么至今未付呢?对此,该公司项目经理谢经理表示,赔偿的事情是内部在催,不方便说。但他透露,他们公司与自来水公司是一个系统下面的,赔偿不积极可能跟这个有关系。他还表示,如果公司没有进行赔偿,自来水公司可以通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单位不付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从公司的自来水账户里扣款。
民企怕增加损失 会尽快赔偿
自来水公司的索赔记录还显示,福建九鼎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公司)曾在2010年10月在秀山路附近破管一次,赔偿已经到账;今年4月在南平路破管两次,赔偿正在协商中。
九鼎公司的项目经理邵经理表示,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不小心挖坏水管,都会尽快通知自来水公司来处理。因为出水量是按秒来计算的,如果没有及时报案的话,漏水一多,水费就多了,每小时就要损失大几千块。
更糟的是,一旦挖坏水管,除了要赔钱,还因为抢修水管,工程也要停下来。工程一停都是几个小时,进度落后不说,还影响到很多东西。“赔对方1万元,我们自己可能就要损失10万元。”邵经理表示,他们在施工时,都会特别交代工人小心施工。
对于给自来水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邵经理也表示,他们基本都会及时处理,一般会先协商,看能不能适当减免一点赔偿金。“赔偿都会及时给,就怕拖久了,还要交滞纳金什么的,会很麻烦,而且还有可能被告。”
很多单位是“自家人” 索赔不易
如何才能让施工方不挖坏水管,自来水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很无奈。他们能做的就是让违规单位进行赔偿。“前提是,我们要有证据证明破管是他们造成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取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对方向自来水公司通报,另一种是自来水公司自行发现拍照取证。但很多时候,违规单位为了躲避赔偿,都不通报,从而造成了更严重的损失。为了加强监督,自来水公司每天都会派人到工地进行巡视,抓现行。
但是,即便知道了违规单位是谁,对方也在损失赔偿单上签了字,赔偿金也往往迟迟不到账。该工作人员表示,很多债务人都是“自家人”,催债不好催,即使催了,对方还会一直拖,而且将“自家人”告上法院也不太好。另外,有些已经赔偿的单位,知道其他单位一直拖着不赔偿,容易产生不平衡感。若下次再发生类似的情况,他们也会纷纷效仿,这样一来,往后的索赔就更加困难。
该工作人员透露,以后将选择部分态度恶劣,甚至拒不承认损坏的单位,将其告上法庭,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挖破水管 违规成本低
“由于挖破管造成的漏水,属于施工单位和自来水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负责的方法就是赔偿。”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的张迪律师表示,这种赔偿并不会落实到人,通常是单位与单位之间进行赔偿。
张律师说,根据《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给予行政处分。
但是,此前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违规的施工单位,一般只是通报批评,并让自来水公司索取赔偿。这就意味着,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处罚力度很弱。
另外,张律师表示,供水人需要中断供水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水人。未事先通知却突然断水,造成用水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用水人要举证才可以要求索赔,这种情况一般只出现在企业单位,居民用户一般没办法进行索赔。
张律师表示,从法律上和各种原因上来分析,对于施工方来说,他们的违规成本低廉,也许这就是水管频频被挖破却没受到重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