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1 00:45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污染环境犯罪入罪

加大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力度

打击重大环境污染案件
运用环境刑事手段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今年8月,湖北省环保厅与湖北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等四部门首次联合召开环境保护“两法衔接”联席联动工作会议,印发《加强全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环境污染犯罪查办工作机制和网络平台,实现环境污染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案、网上审理等执法新模式。
自“两高”司法解释以来,湖北共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起,刑拘46人,判刑10人,其中今年6月份以来5起,有力震慑违法排污企业。
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并公布四起环境污染犯罪的典型案例。《解释》自2013年6月19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