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启动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

时间:2017-06-16 00:06来源: 作者:崔武 点击:

本月起,市城乡建设委启动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市民关注的工程质量问题,行动将施以重拳,倡导建设单位在条件具备时,试行在竣工验收前由业主代表参与提前验房。

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印发的工作方案,青岛于20176月到201912月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严格施工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建造精品工程,打造青岛标准,实现建筑业新旧动能转换。通过行动开展集中行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覆盖率达到100%;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杜绝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质量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全面下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为了促进工程质量水平提升,三年行动将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严把到岗履职关、材料进场关、过程检验关、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开展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2017年出台《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导则》,有针对性地解决墙体裂缝、渗漏等常见质量问题。编制《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手册》,畅通质量投诉受理渠道,对存在较多质量投诉或处置投诉问题不力的建设单位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曝光。倡导建设单位在条件具备时,试行在竣工验收前由业主代表参与提前验房。推行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银行保函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2017年全面推行试验室视频监控系统和检测报告二维码防伪,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建筑市场环境也将得到优化。三年行动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行为。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肢解发包,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依法分包工程必须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要求分包单位垫资承包。严厉打击转包、挂靠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行政处罚并按照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处理,直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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