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 2018年度工程造价从业行为暨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通知

时间:2018-03-26 19:50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咨询行业计价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浙建站市[2015]54)、《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信用评价办法》(台建[2017]36号)等文件规定,台州市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联合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以下简称市造价协会)开展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及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咨询企业(含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设立的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三、五、八、十一月开展检查。检查方式:根据“双随机抽查”的要求,随机检查咨询企业的从业行为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质量。采用现场检查和成果文件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有疑问的成果文件,相关资料由检查组带回复查后反馈结果。

三、检查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符合现行资质等级标准的情况;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

3、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信用评价系统项目填报情况;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及成果文件质量情况 ;

5、省、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检查组织工作

检查工作由市造价处和市造价协会组织。为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公平,评审专家从本市造价咨询专家库中抽取,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

(一)每个被查企业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与被查单位当面通报核查情况,交换核查意见,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

(二)市造价处根据检查情况公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结果,对检查中不合格的企业和专业人员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逾期不整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企业和个人,将进行约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配合检查的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每次检查的结果,计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并作为企业信用评价及评选先进企业成果质量部分时的得分依据。未参加我市信用评价的外地企业,检查结果将抄告属地建设工程造价行政管理部门。

 

附件1:

附件1-1

附件1-2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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