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适用范围 时间:2016-03-15 17:39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凡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而没有实行的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也不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