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的,( )。 A、没收收受的财物 B、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C、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D、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的资格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务,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见教材P90。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