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计价》:施工合同解除后的价款纠纷处理 时间:2016-08-16 20:55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