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监理人未参与与承包人的共同检验的处理 时间:2016-08-20 09:29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收到承包人共同检验的通知后,监理人既未发出变更检验时间的通知,又未按时参加,承包人为了不延误施工可以单独进行检查和试验,将记录送交监理人后可继续施工。 此次检查或试验视为监理人在场情况下进行,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