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撤销权的消灭 时间:2016-08-17 22:13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